曝光!谷城6名党员干部因醉驾被处分!

2018-11-15 10:43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卢燕  

1.庙滩镇人民武装部原副部长马武醉酒驾驶案。

2017年12月15日,马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8年1月,马武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7月,马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谷城宏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宏泰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敖正明醉酒驾驶案。

2017年4月28日,敖正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7年7月,敖正明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1月,敖正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湖北三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无职党员任雨醉酒驾驶案。

2018年1月12日,任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8年3月,任雨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7月,任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城关镇后湖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治保主任、团委书记李磊醉酒驾驶案。

2017年8月20日,李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7年11月,李磊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7月,李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盛康镇绿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久义醉酒驾驶案。

2017年6月2日,王久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8年4月,王久义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10月王久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谷城县茨河镇金牛寺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朱永德醉酒驾驶案。

2016年9月21日,朱永德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相对方向中型自卸车相撞,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16年12月,朱永德因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7年9月,朱永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谷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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