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江苏连云港女子黄某自家房屋被拆迁,获得4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但一个多月前法院判决确定的其公司欠下的10多万元债务黄某却始终拒绝履行。为躲避法院执行,黄某在拿到400万元的当天就将钱全部转到自己未成年女儿的银行账户。
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恶意转移财产的黄某罚款10万元。
张某在连云港经营一家小有名气的紫菜加工公司,主要负责供应紫菜及海苔卷。2016年12月,张某以紫菜加工公司的名义与黄某的苏州某公司签订产品供货合同。2017年1月6日,紫菜加工公司向黄某的公司交付方紫菜、圆紫菜及海苔卷,合计145120元,但之后黄某一直没有付钱。因黄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无奈之下,2018年1月,张某只好将苏州某公司和公司老板黄某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付款。
诉讼过程中,应原告张某的申请,连云区法院对黄某名下的某房屋进行了轮候查封。2018年4月7日,连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苏州某公司及黄某给付张某的紫菜加工公司欠款145120元及利息。
一审判决后,苏州某公司及黄某均未提起上诉,但也一直没有付钱给张某,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黄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2018年11月,张某收到消息,黄某名下的房屋已被拆迁,于是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告给了法院。
连云区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到房屋所在地查访。经当地拆迁办介绍,黄某在2018年5月22日就已经签署了拆迁协议。根据拆迁协议,6月25日,工作人员将400万元拆迁款汇入黄某的账户。但执行人员查询该账户发现,里面没有一分钱。钱去了哪里呢?执行人员立即调取了该账户流水,结果让他们十分气愤。
原来,在拆迁款到账的当天,黄某就将400万元全部转移到其未成年的17岁女儿名下,并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了理财保险,试图规避法院执行。执行人员当即对其女儿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同时开始研究对黄某进行罚款惩戒。
2018年12月4日,连云区法院向黄某下达罚款决定书,鉴于其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近日,黄某来到连云区法院写下了认错书,对其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悔过,并主动缴纳了10万元罚款及全部执行款。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