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禁止考取驾照。面对这样的处罚,张某不思悔改,反而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继续开车。22日,张某因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被樊城警方依法处以罚款5500元、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18日9点35分,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雷祖军、辅警石志伟接到平台预警指令:一辆号牌为鄂F×××12的灰色小轿车即将行驶到天元四季城路口,车辆状态显示异常。
雷祖军、石志伟随即布控,三分钟后将该车拦截。盘查中,驾车男子张某主动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配合检查。可是,民警发现其驾驶证上字迹很粗糙,与正规核发的驾驶证有些不同。当民警使用警务通进一步比对时,张某趁民警不备开溜了,民警随即将该车扣留。
核查确认,张某于2014年1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出示的“驾驶证”是假的。
当天下午,张某被传唤至警务平台,在事实证据面前,他交代,2018年11月,他从网上买了一本假的驾驶证,应付检查。
(来源: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