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由于受传统习俗影响,每逢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婚丧嫁娶、生日贺喜、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情况,一些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诱发了火灾事故和伤害案件,而且造成了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及生活,危害了公民和国家、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影响了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已引起广大市民及有识之士的强烈不满,通过信函、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途径不断要求县政府切实加强禁鞭工作,还市民安宁环境。
为顺应群众意愿和发展要求,县政府决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东至汉江边,南至汉十高铁线、襄渝铁路复线以内,西至新店桥以内,北至高铁新区、城北新区以内的闭合区域,涵盖三里桥、大古桥、赵家康、邱家楼、红石亮、吴家营、后湖、粉水、安家岗、江家洲、龚家河、黄康、洪胜、茶庵、朱家洲、皮家洼、泰山庙、龙家湾、肖家营、老街、顺城、城内、筑阳、东升、曾家营、西关、聂家滩、三岔路、白龙岗、彭家山、莫家河、锅底湖、胡家井、过山口、刘家沟共35个村(社区)和县殡仪馆(含殡仪场所、公共墓地)及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和场所范围内禁鞭。
市民朋友,《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市规划区特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提出“六个一律”,即: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
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
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实行文明单位、综治考评一票否决;
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禁鞭规定,积极参与到禁鞭工作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7404425
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禁鞭工作一定会达到预期效果。
谷城县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
【谷广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