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交警双台子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巡逻中,发现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驾驶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飞速行驶被交警截停,后查询发现该驾驶员竟然是上午刚领取的驾驶证,但由于他的违法行为,上午发的驾驶证还未捂热,下午就被警方收了回去。13日,辽宁省交警总队对外发布了该案情。
据悉,3月11日下午14:30分,盘锦交警双台子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巡逻中,发现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后斗上载着一男子,在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下,仅用一只手拽着三轮摩托车的铁栏杆飞速驾驶,在道路上惊心动魄的上演着“速度与激情”,非常的危险。
执勤民警立即对这辆三轮摩托车进行拦截,并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心里非常“有底”的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给民警,民警仔细核查后发现,当事驾驶人刘某准驾车型为D型的驾驶证的发证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是在当日上午刚领取,目前还处于实习期,由于他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并没有按照规定取得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刘某带回双台子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当日下午需要从家具市场送货至盘锦站附近,心想路程不是很远,侥幸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顺带拉上一起干活的工友,不料在返回的途中被执勤民警查扣。
经过执勤民警的一番普法,与对其危险驾驶行为分析后,驾驶人刘某表示十分后悔。
当事人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双台子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由于当事人刘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只有D型,且尚在实习期内,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他刚领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盘锦交警双台子大队负责民警表示,三轮摩托车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及防护措施差,是不能载客的。此外,此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请切忌乘坐三轮摩托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三轮摩托车也同样属于机动车,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合法号牌才能上路行驶。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