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由于感情不和等原因于2018年3月份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我抚养,孩子每月的抚养费他来支付。家里的一套房子归我,车归我丈夫。在2018年年底的时候,我再婚了,然后我和现任丈夫商量了下,想让孩子改名换姓。请问我前夫他有权干预我给孩子换名字吗?(我孩子目前8岁)
孙曙光: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你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在婚后有权给孩子更换姓名,你前夫无权干涉。
律师您好!妻子提出离婚,一开始都不同意,最后她态度比较坚决,我妥协跟她办了离婚证,在办离婚的时候为了挽留这段婚姻,在协议上很多我都妥协了,外债全不承担,孩子一人一个,大的归我小的归她,当时我只是为了留住这段婚姻,并且在离婚之前双方父母谈判的时候也口头承诺两个孩子不分家!并且在办理离婚以后并不是当时去拿的离婚证,过了10天我发现她出轨并且与别人同居半个月以上!第二天她在她爸妈带领下去拿的离婚证,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离婚证什么样,为了孩子我父母劝我先装糊涂双方都静静,他父母也是说为了孩子尽量复婚!在这期间他还是跟情夫在一起!前天找我要我家户口本,说孩子上学用,结果把孩子户口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转走我直到今天才知道!请问我现在要回孩子归属权有可能吗?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离婚应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因你说未见过离婚证,故先要确认你是否与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以核实离婚证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离婚证有效,那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就难了,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判;如果离婚证无效,那么你们尚未离婚,你当然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另外,孩子的户口在哪儿,并不影响你行使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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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律事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