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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私屠滥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罚50000!

©原创 云上谷城 2019-04-18 16:38

导读

云上谷城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搞了,回去后两天内把烫锅、脱毛机全部撤除,请你们到我家里检查。”4月17日下午,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屠商石某被谷城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缴纳罚款及滞纳金5万元,这是谷城县首例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的违法行为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2018年8月6日,谷城县畜牧兽医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冷集镇汉江村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接到举报后,谷城县畜牧兽医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冷集镇镇政府共计15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于8月6日夜间11时在冷集镇汉江村彻夜巡查。8月7日凌晨,石某屠宰过程中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执法小组依法对其相关物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谷城县畜牧兽医局对石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某拒不履行相关处罚。县畜牧兽医局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把该案移交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依法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石某强制执行。

(图为石某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缴纳罚款)

今年以来,谷城以“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为契机,主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20余台次、检查农贸市场10个、超市52家、肉品经营户100余户,共查获不合格生猪产品381.7公斤,查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件4起,立案1起,责令整改2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起。

谷城还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加大部门合作,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的安全”。

谷城融媒体通讯员: 方卉  刘小武

责任编辑: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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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谷城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搞了,回去后两天内把烫锅、脱毛机全部撤除,请你们到我家里检查。”4月17日下午,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屠商石某被谷城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缴纳罚款及滞纳金5万元,这是谷城县首例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的违法行为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2018年8月6日,谷城县畜牧兽医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冷集镇汉江村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接到举报后,谷城县畜牧兽医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冷集镇镇政府共计15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于8月6日夜间11时在冷集镇汉江村彻夜巡查。8月7日凌晨,石某屠宰过程中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执法小组依法对其相关物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谷城县畜牧兽医局对石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某拒不履行相关处罚。县畜牧兽医局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把该案移交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依法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石某强制执行。

(图为石某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缴纳罚款)

今年以来,谷城以“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为契机,主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20余台次、检查农贸市场10个、超市52家、肉品经营户100余户,共查获不合格生猪产品381.7公斤,查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件4起,立案1起,责令整改2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起。

谷城还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加大部门合作,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的安全”。

谷城融媒体通讯员: 方卉  刘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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