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樊城接受义务教育的话,这条消息必须看啊!

2019-06-29 22:55   云上谷城

重磅消息!

2019年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出炉

2019年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要求,结合樊城区内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分布、学校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客观情况,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方针,樊城区人民政府确定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年招生范围。现将2019年各校招生片区公布如下:

(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市十二中(咨询电话:0710-3106997)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至襄电铁路以西;襄电铁路(朝阳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云锦路以南;江边(云锦路口)沿江向东至米公路以北。

2、市十五中(咨询电话:0710-3443272)

大庆东路(东风路口)向东交红光路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红光路口)沿江向西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向西交东风路至大庆东路以东北。

3、市十六中(磁器街小学校内)(咨询电话:0710-3621008)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交人民路向东至人民路(铁路涵洞)以东南;人民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北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炮铺街口)沿江向西至米公路以北。

4、市十九中(咨询电话:0710-3404640)

长征路(肖家台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交铁路涵洞向东沿铁路(焦枝线)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江穿过清河一桥至红光路口以西北;红光路(江边)向北交大庆东路向西交肖家台路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

5、市二十中教育集团主校区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3222075)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6、市二十一中(咨询电话:0710-5177689)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焦枝线(人民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向东交新华路向北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人民路以东南。

7、市三十一中(咨询电话:15897980492)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西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8、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主校区(咨询电话:0710-3221520)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南;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北;原建昌机械厂家属院居民子女在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就读。

9、市三十五中(咨询电话:0710-3447675)

长征路(肖家台路口)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东;江边(炮铺街)沿江向东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以西北;解放路(丹江路口)向西交东风路向北交大庆东路交肖家台路至长征路以西南。

10、市四十六中初中部(咨询电话:15727101918)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

11、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咨询电话:18727170505)

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西;春园西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北;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家属区居民子女。

12、市二十中教育集团王寨校区(原市十四中)(咨询电话:0710-3222075)

招收原王寨社区居民子女。

13、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贾洼校区(原市十三中)(咨询电话:0710-3221520)

招收原前贾洼社区、后贾洼社区、衡庄社区居民子女。

14、市实验中学(原三十七中)(咨询电话:0710-3403576)

长征路(泰安路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至铁路涵洞以西北;清河路(铁路涵洞)沿焦枝线向西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南交长征路以东南。

15、市三十八中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3811121)

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交新华路交春园路向东交中原路至七里河路以东北;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交中原路至火车站沿铁路线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

16、市三十九中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3259636)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北交职工街以东北;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向南交人民路以西南;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朝阳路至襄电铁路线以西南;襄电铁路线(朝阳路)沿铁路线向西交长虹路向北至人民路以东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17、市四十三中初中部(咨询电话:17754452109)

职工街(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松鹤路口)向南至职工街以西;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18、市四十五中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3150793)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七桥社区居民子女;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19、市四十七中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2305961)

振华路(松鹤路口)向南交江边沿江向西交人民路至云兴路以西北;云兴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振华路以东南;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二)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咨询电话:0710-3487069)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交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南至星火路铁路涵洞以东南;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交大庆路向东交东风路向南交鹿角门巷交老城门洞至解放路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东)向东交东风路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利民路至大庆路以西北;大庆东路(长征路口)至东风路口以南的临街单位和居民。

2、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咨询电话:0710-3065925)

立业路(风华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焦枝线)向东交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至大庆路以西南;大庆路(星火路口)向西交朝阳路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车桥巷向北交人民路交风华路至立业路以东北。

3、晨光小学(咨询电话:0710-3085827)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4、市二十中教育集团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3222075)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5、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咨询电话:13476386289)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春园路口)向南交松鹤路向西至汉江路以西北。

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咨询电话:13476386289)

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生活区居民子女。

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咨询电话:0710-3332022)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以西南;长虹路(襄电铁路)向南交建设路交米公路至江边以东南;江边(米公路口)沿江向东至朝阳路以西。

7、长虹路小学(咨询电话:19972247067)

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公安巷向北交松鹤路以西北;松鹤路(公安巷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职工街以东南。

8、新华路小学(咨询电话:19871690669)

泰安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交火车站向北交中原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中原路口)向西交新华路向南交前进路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东北。

9、迎旭小学(咨询电话:0710-3443083)

东风路(江边)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丹江路以东南;丹江路(丹东巷口)向南交旭东路向东交旭东巷以西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江边向西至东风路以西北。

10、红光小学(咨询电话:0710-3443247)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至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交红光路至长征路以东南;长征路(红光路口)向西交明晶巷向南交大庆东路向东至旭东巷以东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丹江路向北交丹东巷向西交利民路至大庆东路以西北。

11、长征路小学(咨询电话:0710-2303319)

大庆东路(清河一桥)向西交明晶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明晶巷口)向东交红光路向北交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小清河至清河一桥以西。

12、前进路小学(咨询电话:17771046902)

立业路(长虹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向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西交前进路交新华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立业路以东南。

13、磁器街小学(咨询电话:0710-3259719)

大庆西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解放路交东风路向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东风路口)沿江向西交一桥沿铁路线向北交大庆西路铁路涵洞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西)交长征路向北至大庆路的沿街单位和居民。

14、清河口小学(咨询电话:0710-3403006)

旭东巷(大庆东路口)向东交旭东路至江边沿江至清河一桥以西北;大庆东路(清河一桥)至旭东巷口以东。

15、万户小学(咨询电话:18671013927)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建设路交长虹路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南;江边(振华路口)沿江向东南至米公路以西北。

1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回民校区(咨询电话:0710-3332022)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至铁路涵洞以东南;大庆西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至江边向西交朝阳路以西北。

17、方圆学校(咨询电话: 0710-3113285)

人民路(汉江路口)向西交振华路以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以东;松鹤路(振华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南交人民路以西;招收原金方圆集团职工子女。

18、春园路小学(咨询电话:18040601839)

招收铁路系统职工及附近其它单位职工、居民子女。

19、市四十六中小学部(咨询电话:15727101919)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

20、市三十八中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3811121)

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至中原路以西南;中原路(云集路口)至七里河路以东北。

21、市三十九中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3259636)

车桥巷(人民路口)向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汉江路以北;汉江路(人民路口)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职工街口)向南交人民路至车桥巷以西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22、市四十三中小学部(咨询电话:17754452109)

职工街(公安巷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穿过长虹路交立业路至风华路以东南;风华路(立业路口)向南交人民路向西穿过长虹路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公安巷以西北;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23、市四十五中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3150793)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24、市四十七中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2305961)

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三)两镇两办招生咨询电话

附:樊城区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2019年秋季樊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樊城区试点)”进行招录。

请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于2019年7月1日后按规定时间扫二维码(附后)下载APP并注册登录,提交学位申请。平台同步产生一个二维码,一人一码,在本人手机平台首页可以查看,用于今后资格审查和入学报名。

监护人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前请认真阅读《樊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须知》和《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樊城区试点)使用操作指南》(见平台首页公告)等内容,并按照平台提示操作。学位申请办法及时间节点如下:

1、一年级新生:

2019年7月1日—7月10日   法定监护人网上申报学位;

2019年7月12日—8月27日  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2019年8月28日            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2019年9月1日早上8:00至11:00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小学报名,看榜进班。

(1)樊城中心城区户籍学位申请办法

监护人按平台提示逐项如实准确填入适龄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监护人房产(勾选产权房、公租房、自建房、置换房、三代同堂、租房)等信息,完成操作并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后提交。平台采集到的信息将通过大数据系统自动比对识别,若比对成功系统自动推送相应通知。若因监护人在主城区无产权房、监护人信息填报错误或数据系统无相关数据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识别时,需要监护人按平台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资料要求见《樊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须知》)于7月6日—7月11日到对应片区小学进行面审。

(2)非樊城中心城区(牛首、太平、柿铺)户籍学位申请办法

监护人于8月20—24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

(3)流动人口子女学位申请办法

根据《襄阳市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樊城辖区居住的人员,在襄阳市市区各区、开发区(风景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流动人口中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流动人口;

②在樊城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樊城主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③在樊城主城区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具备以上条件的监护人同样需要登录平台提交学位申请。监护人除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相关资料(资料要求见《樊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须知》)。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按平台提示到居住地就近的流动人口指定学校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时间为7月6日—11日。预审时需携带和平台上提交资料一致的材料原件。

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预审合格,平台会推送《樊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单》。持此单的监护人子女派位时由平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学校,若就近的学校学位已满需服从平台调剂。

不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预审不合格,监护人需及时向户籍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七年级新生:

2019年7月1日—5日   法定监护人集中到毕业小学登录平台申报学位;

2019年7月12日—8月27日  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2019年8月28日       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2019年8月30日—31日 新生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初中校报名,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在樊城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的学生若想在樊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监护人必须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校登录平台,录入学位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务必真实,且与前期提交到学校进行“小升初”资格审查的资料一致,否则影响学位申报。

3、樊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指定学校有:

初中:十二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九中、四十三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小学:方圆学校、磁器街小学、前进路小学、红光小学、迎旭小学、万户小学、清河口小学、春园路小学、乔营小学、贾洼小学、衡庄小学、施营小学、三十八中小学部、三十九中小学部、四十三中小学部、四十五中小学部、四十六中小学部。

4、其他说明。

(1)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2)樊城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到市房管局开具)。 

(3)不通过平台招录的新生将无法注册学籍。         

(4)划片招生范围以路为界(指以路中心线为准)。

(5)老生报名时间为8月30日—31日;所有中小学生9月1日正式上课。

(6)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区教育局:6月24日——7月11日,8月26日——31日 咨询电话 0710—3271009 ;咨询地点设在市十二中(建设路28号,公交2路、532路建设路西站)教学楼一楼,咨询电话0710—3106997。

各学校:7月1日——8月31日,咨询电话见本方案前文。

(7)“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樊城区试点)”正在进行程序更新,登录二维码将随后在本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本平台公告信息,也可在申请时间内到就近的樊城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口查阅。

樊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须知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襄教发〔2019〕1号)要求,2019年秋季樊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樊城区试点)”进行招录。平台招生有利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新生入学事项告知如下:

一、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一)学校招生范围。详见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2019年樊城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二)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樊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户籍转入需在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七年级新生户籍转入需在小升初资格审查之前)的儿童、少年;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樊城辖区内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⑴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⑵在樊城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18年9月前至今有效)或在樊城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⑶在樊城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2018年9月前至2019年的9月30日后)的。

4、在樊城辖区内居住且符合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现阶段政策性特殊群体(如无户籍的适龄人口、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外来少数民族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樊城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征迁户子女等),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条件的军人子女。

说明:

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樊城区小学毕业生”中有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但仍申请在樊城区初中就读的,须服从派位,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在樊城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二、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

“小升初”的申请资料务必与前期提交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一致。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⑴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樊城辖区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⑵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⑶樊城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到市房管局开具,接到面审通知的申请人面审时需提供)。

⑷樊城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樊城辖区中心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2018年9月前至2019年的9月30日后)。

3、特殊住房证明:

⑴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樊城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公租租房合同。

⑵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樊城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⑶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⑷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经商、务工资料。

1、监护人2018年9月前至今来樊经商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樊城辖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下同)、樊城区营业执照(2018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樊城辖区住房租赁协议(2018年9月前至2019年的9月30日后);

2、监护人2018年9月前至今来樊务工一年以上的,应提供樊城辖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樊城辖区内劳动合同(2018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樊城社保缴费证明、樊城辖区住房租赁协议(2018年9月前至2019年的9月30日后)。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一)樊城主城区户籍(二十中片内若有房产扩大到高新区七里河派出所和紫贞派出所)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录入。例:襄阳市樊城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⑵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建议选择名下有樊城区中心城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

C、属公租房类型(含军产房)的:录入公租房地址,拍摄公租房合同;军产房拍摄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地契等相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或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孝感市安陆市)。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⑵家长信息:

①监护人在樊城中心城区购买了成套住房或居住房为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置换房的,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录入和拍摄上传资料同前面樊城主城区户籍一致。

②监护人在樊城中心城区无房产,属租房的,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

三、注册、报名时间说明

(一)一年级新生:

1、2019年7月1日—7月10日: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注册、上传资料。

2、2019年7月6日—11日:接收到平台面审通知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面审,没有收到面审通知的请耐心等待录取通知。

⑴樊城区户籍,但居住状况属于特殊房、三代同堂、拆迁房屋置换户等类型的需要进行面审。

⑵流动人口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就近的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3、2019年7月12日—8月27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4、2019年8月28日: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5、2019年9月1日:早上8:00至11:00前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小学报名,看榜进班。

(二)七年级新生:

1、2019年7月1日—5日:通过招生平台注册、上传资料(监护人必须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校登录平台);

2、2019年7月6日—8月27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3、2019年8月28日:平台通知学生学位派校结果;

4、2019年8月30日—3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初中校报名,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19年秋季,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登录本平台,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相关信息通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教育局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

4、牛首、太平、柿铺户籍一年级学生申请入学请监护人于8月20—24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

5、普陀学校将更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2019年秋季开始招收七年级新生,接纳符合樊城区入学条件的樊西八大市场和周边企业子女入学。

6、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7、“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樊城区试点)”正在进行程序更新,登录二维码将随后在本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本平台公告信息,也可在申请时间内到就近的樊城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口查阅。

樊城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

来源:襄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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