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21日召开视频培训会议,学习上海经验,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公布,标志着全省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
《实施方案》确定了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类,农村地区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4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避免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
《实施方案》规定,注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采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从严实施“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等措施。
谷城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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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