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人社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9号)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精神,根据《关于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工作的通知》(谷人社发[2018]48号)要求,现将2019年7月至9月申报审核的谷城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5天。
欢迎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电话:0710-7339662。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