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办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原创   2021-09-11 16:11   云上谷城

根据《谷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数字城管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考核数据,现将2021年8月各单位数字城管案件办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数字化城管平台共接收案件2950件,其中监督员和市民上报问题2100件,职能部门和监督员自处案件850件。监督员和市民上报的2100件案件中立案2048件,应处置2048件,已处置1953件,处置率95.36%。应处置的2048件案件中按期处置1674件,超时处置279件,延期待处置95件。自处的850件案件中受理847件,应结案847件,已结案847件,结案率100%(上述数据主要以数字城管平台系统自动生成数据为依据)。

二、问题高发情况分析

根据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数据分析,8月份上报和自处的问题重点集中在三里桥社区、邱家楼社区、大古桥社区、龙家湾社区、皮加洼社区等区域,主要涉及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施工管理、园林绿化设施、公用设施、市容环境设施、交通设施等方面。其中高发事件问题主要有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等几类,重点表现为暴露垃圾、道路不洁、占道经营、废弃家具、无照经营游商等方面;高发部件问题主要有园林绿化设施、公用设施、市容环境设施、交通设施等几类,重点表现为行树、雨水箅子、公共厕所、独立树、污水井盖、通信交接箱等方面。

三、存在问题

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以来,大部分单位和社区都十分重视平台的应用和案件办理,对系统派遣的各类案件能及时接收处理,如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石油配送中心、筑阳社区案件派遣后能够高效按时处置,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均为100%。但仍有部分单位和社区未建立健全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导致平台案件派遣后,无法达到高标、高质、高效处置。

(一)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和社区没有重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担当不够,对平台派遣案件置之不顾,多次催促后,仍不积极处置和回复,严重影响我县数字城管平台整体质效。如县文旅局应处置案件13件,未处置案件13件。处置率0;供电公司应处置案件1件,未处置案件1件,处置率0;电信公司应处置案件1件,未处置案件1件,处置率0。

(二)处置效率不高。面对突发问题和重点问题,部分单位和社区响应效率不高,对平台派遣案件不能积极处置,导致大量案件超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处置的整体效率。如三里桥社区应处置案件81件,其中超期案件50件,至今还有28件未办理;大古桥社区应处置案件56件,其中超期案件48件,至今还有2件未办理;粉水社区应处置案件44件,其中超期案件40件,至今还有1件未办理;邱家楼社区应处置案件35件,其中超期案件22件,至今还有13件未办理;县住建局应处置案件38件,其中超期案件17件,至今还有11件未办理;东升社区应处置案件15件,其中13件属超期案件,至今还有2件未办理。

(三)整治标准不高。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以来,部分单位和社区在案件处置和上报案件过程中存在应付思想,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如处置案件过程中,只对重点部位进行了局部整改,没有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式整改;问题上报时,投机取巧,偷换点位,变更角度,采用视觉差的方法上报整改情况,导致案件无法形成对比,时常进行返工整治和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意识。当前正是国卫复审关键时期,各单位、各社区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提高工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作风,端正态度,增强责任感,结合国卫复审工作要求,全力落实数字城管工作。

(二)加强责任意识。对于交办的问题案件,要加强重视程度,建立完善的数字城管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减少案件延期、超期、拖拉等现象,有效提高案件办理的时效性。

(三)加强标准意识。各单位、各社区要严格按照数字化城管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高效率办理交办派遣案件,特别是对一些疑难扯皮、突发重点案件,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解决,逐步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性。

(四)加强联动意识。各单位、各社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特别是加强管理与执法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到位。

附:2021年8月数字化城管承办单位案件办理考核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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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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