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谷城县民政局为全县农村“三留守”人员及困境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将此项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预算,为“三留守”人员人身安全加把“安全锁”。
投保按照留守老人50元人/年,留守妇女25元人/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45元人/年的标准为“三留守”人员缴纳保险费,可保障“留守老人”意外身故、残疾5000元,附加意外住院医疗1000 元;“留守妇女”特定癌症10000元;“留守、困境儿童”意外身故、残疾35000元,附加疾病身故10000元,附加21种重大疾病10000 元、险加意外医疗费用6000元,附加走失、被拐寻找费用6000元的保险额。购买意外保险后,“三留守”人员及困境儿童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如若发生意外情况,即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可有效帮助其脱离困境。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刘剑书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