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另责令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584元。
杨某在网友的推荐下,加入多个非法微信群,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向被拉入群里的人介绍“项目”。
杨某发现,这些“项目”其实都是虚假的,没有一个能兑现,并且微信群里说的“能获取巨额回报”也是幌子,但其没有收手回头,昧着良心收取入群人员各类“项目”报名费。“你明知道自己干的是违法的事情,为啥还要那么积极投入,难道不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庭审现场,检察官问道。“他们在群里给我所谓的高规格职务,我觉得挺有荣誉感,干得也顺手,所以就越走越远了。”杨某坦白交代,表示认罪认罚。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