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招募2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020-07-10 09:38   云上谷城

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需求,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20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扶贫等服务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000人。

(二)服务岗位:全省各县(市、区)、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农、支医、扶贫、青年事务、人社、水利、残联、文旅、供销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18年至2020年毕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支医岗位不限毕业年限)。

(二)招募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不能再次报名。

三、招募程序

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

考生从即日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查询。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2020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表》。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相关市州“三支一扶”办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络报名

1.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7月16日10:00至7月21日17:00

3.考生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考点和职位后,提交报考申请。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

4.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在招募工作任一环节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各市州县“三支一扶”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服务岗位;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服务岗位。考生可适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审核截止时间7月22日17:00。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24日17:00前将《参考承诺书》(模板见附件,手写或打印签字)提交报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邮箱(扫描或拍照),由当地“三支一扶”办最终审核确认。未按时、按要求提供《参考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提供《参考承诺书》后又弃考的人员以后不得再次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资格审核通过并提交《参考承诺书》的考生,于7月31日—8月2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在各市州设置考点,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面试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分别组织实施。

1.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日9:00—10:30(90分钟),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以及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防疫守则,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出具健康码或相关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新疆、西藏籍考生(包括新疆西藏户籍和学籍人员)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于8月5日前发送到省“三支一扶”办邮箱(hbszyf@126.com)。省“三支一扶”办将依据省扶贫办数据库信息以及学信网信息核实加分申请,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支医岗位单独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下载打印《2020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面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2020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各市州自行公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六)体检

9月上旬,由市州县“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先行垫付,上岗后由服务单位报销。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岗前培训

9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开展线上岗前培训,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9月下旬,由各市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选派到岗

9月30日前,招募人员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贫困县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

2.社会保险。

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

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1.公务员定向考录。

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

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对今明两年经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同时,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考核聘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人员。

3.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可组织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的专项公开招聘,也可在统一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还可采取笔试科目总成绩增加5分的方式,对“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专项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4.鼓励继续学习深造。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支持自主创业。

按照有关政策,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6.扶助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重点帮扶。

市州、直管市、林区“三支一扶”办咨询电话

武汉市“三支一扶”办

027-83919134

黄石市“三支一扶”办

0714-6517019

十堰市“三支一扶”办

0719-8652156

襄阳市“三支一扶”办

0710-3605073

宜昌市“三支一扶”办

0717-6056618

荆州市“三支一扶”办

0716-8512492

荆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4-2349922

鄂州市“三支一扶”办

027-60358565

孝感市“三支一扶”办

0712-2702819

黄冈市“三支一扶”办

0713-8128657

咸宁市“三支一扶”办

0715-8235990

随州市“三支一扶”办

0722-3230193

恩施州“三支一扶”办

0718-8222869

仙桃市“三支一扶”办

0728-3320663

天门市“三支一扶”办

0728-5223449

潜江市“三支一扶”办

0728-6232047

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

0719-3338831

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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