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谷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向县内多人发放高利贷,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宋某、黄某、汪某、徐某等人争夺砂场、暴力讨债,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刘某为首要分子,宋某、黄某、汪某、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在社会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及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经合议庭合议,该案择期宣判。
记者:周龙 肖鹏 通讯员:翟璐璐 / 编辑:冷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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