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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在襄阳,这些人可免租三年

云上谷城 2020-08-12 10:22

8月10日,襄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向公众征求意见《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意见(代拟稿)》

根据这个意见,襄阳六类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入住人才公寓!本科生也可以申请哦!

根据《实施意见(代拟稿)》,这里提到的人才公寓,是指按照“政府主导、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政府面向在襄就业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包括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隆中人才公寓、在建的青年人才公寓和新筹集的人才公寓房源。

人才公寓配租实行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保障符合申报条件的A、B、C、D、E类人才以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的本科生

☟☟☟☟

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类标准按照襄发〔2017〕10号文件执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比照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完善人才评价方式,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10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6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C类人才;

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1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D类人才;

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4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0.5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E类人才。

也就是说,只要够上ABCDEF六类中的一类或者从“双一流”高校毕业来襄阳全职工作,都可以申请入住襄阳人才公寓!

结合人才公寓建设实际,原则上A、B、C、D类人才在配租时不受户型面积限制,E类人才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130平方米,F类人才采取合租和单人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人均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60平方米,对于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可实行单人配租,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对于有实际困难确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申报程序办理续租手续,续租实行一年一续,最长不超过两年。

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家具家电,租金标准按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统一执行,A、B、C、D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3年,E类人才和比照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F类人才均需全额缴纳租金,根据《实施意见(代拟稿)》,人才公寓除了可以租住外,还可以出售,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人才公寓,取得有限产权。

市民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告期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

地址: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科(樊城区建华路15号202室)

联系电话:0710-3251380

联系人:竺万发、蒋艳荣

邮箱:zfbz-xf@163.com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8月10日,襄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向公众征求意见《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意见(代拟稿)》

根据这个意见,襄阳六类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入住人才公寓!本科生也可以申请哦!

根据《实施意见(代拟稿)》,这里提到的人才公寓,是指按照“政府主导、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政府面向在襄就业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包括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隆中人才公寓、在建的青年人才公寓和新筹集的人才公寓房源。

人才公寓配租实行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保障符合申报条件的A、B、C、D、E类人才以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的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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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类标准按照襄发〔2017〕10号文件执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比照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完善人才评价方式,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10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6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C类人才;

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1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D类人才;

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4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0.5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E类人才。

也就是说,只要够上ABCDEF六类中的一类或者从“双一流”高校毕业来襄阳全职工作,都可以申请入住襄阳人才公寓!

结合人才公寓建设实际,原则上A、B、C、D类人才在配租时不受户型面积限制,E类人才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130平方米,F类人才采取合租和单人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人均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60平方米,对于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可实行单人配租,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对于有实际困难确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申报程序办理续租手续,续租实行一年一续,最长不超过两年。

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家具家电,租金标准按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统一执行,A、B、C、D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3年,E类人才和比照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F类人才均需全额缴纳租金,根据《实施意见(代拟稿)》,人才公寓除了可以租住外,还可以出售,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人才公寓,取得有限产权。

市民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告期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

地址: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科(樊城区建华路15号202室)

联系电话:0710-3251380

联系人:竺万发、蒋艳荣

邮箱:zfbz-xf@163.com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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