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20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我市获得2069万元,占全省总数的11.76%,仅次于武汉市。
据了解,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国家对区域空气质量保持或改善的省份给予奖励和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全市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取得一定成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正在加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今年上半年,我市PM10累计浓度均值为66.3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9年、2018年同期下降31.4%、29.2%;PM2.5累计浓度均值为52.3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9年、2018年同期下降26.0%、19.4%;空气优良率77.5%,分别较2019年、2018年同期增加19.5、14.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累计141天,分别较2019年、2018年同期增加36天、27天。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介绍,该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蓝天卫士”生态环境监测、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在线监测服务(二期)等14个项目,涉及能力建设、VOCs治理、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业炉窑治理、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以及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切实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助力襄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蓝天幸福感。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