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引导全县广大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实践,奋起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按照谷城县委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广播电视台,从7月开始,在全县开展“三十佳”(即“十佳扶贫干部”“十佳扶贫突出贡献者”和“十佳脱贫示范户”)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分推荐申报、审核公示、表扬奖励三个阶段进行。由县扶贫办、乡镇党委负责推荐,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最终确定人选后,由县广播电视台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引导力,弘扬脱贫攻坚工作正能量。
据了解,“十佳扶贫干部”“十佳扶贫突出贡献者”从所有参与扶贫工作的一线干部(含省、市、县下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扶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择优推荐。“十佳脱贫示范户”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择优推荐,候选名额各20名,具体评选标准为:
一、“十佳扶贫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
2、业务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能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在脱贫攻坚领域表现突出。
3、.成绩突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奉献意识强。群众满意,社会肯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当地脱贫攻坚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4、开拓创新。积极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突破和新举措。
5、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扶贫开发各项规章制度。
二、“十佳扶贫突出贡献者”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较大的单位、企业、个体户和个人。
2.通过开展捐款捐物、合作援建等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发展等事迹突出。
3.开展村企合作,进行产业等扶贫,投资金额大、用工人数多,为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和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其项目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十佳脱贫示范户”评选标准
1、文明诚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文明新风,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2、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自立自强。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不等不靠,有想要发展、想要脱贫的精神,能主动寻求脱贫致富之路。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努力向上。
4、勤劳致富。诚实劳动,勤劳奋进,脱贫致富决心大,能够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发展家庭经济,在脱贫攻坚政策扶持、影响、带动和自身努力下,通过产业发展,成功实现稳定脱贫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来源:谷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