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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筑节能 引领经济发展

2018-07-18 16:16 责任编辑:任丽  

近几年,谷城县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执行新建建筑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禁实”、“禁现”等,县域内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谷城县政府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先后制定了《谷城县“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意见》,把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提上了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谷城县住建局也先后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谷城县民用建筑节能在设计、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广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初步构成了谷城县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框架,为深入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国家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法规政策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思路。

二、节能宣传,营造氛围。每年“节能宣传周”和“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都组织项目单位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刷写标语口号;在广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送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要求;宣传民用建筑能耗现状及建筑节能发展潜力;建筑节能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连续两年举办了“同层排水”现场观摩会,观摩面涵盖房产开发、建筑业企业、设计、监理等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了社会共识,营造了良好的建筑节能工作氛围。

三、强化管理,提供支撑。一是严抓节能产品管理。建立了建筑节能材料登记制度,要求建筑工程使用经认定备案和公告的节能产品,限制、禁止使用淘汰的建筑节能产品,谷城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推广新型墙材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在谷城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墙材、节能建材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不予登记推广并禁止进入建设工地,并一年两次对墙材企业进行产品抽检。目前城区及中心镇新型墙材使用率达到100%,并使用了建筑墙体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积极推广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同层排水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得到应用。二是严抓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完善了民用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程序。把好图审关,全县新建工程项目设计100%执行建筑节能要求,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图纸审查不予通过;对经图审后的建筑工程,实行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准确掌握建筑工程节能审批要求和信息,并作为节能检查、分部分项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把好审批办证关,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没有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把好施工管理关,墙革节能办加强对在建工程节能施工阶段监管,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巡回检查制度》,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对工程墙体节能材料、门窗、外墙保温等环节实行跟踪检查,对每个工程的巡检不低于三次。在巡检中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施工,并严格检查进入建筑工地节能材料检测复检报告是否合格。把好节能分部分项专项验收关。在申请节能验收时,必须先提交节能分部分项资料,经节能办、建管站审核合格后报住建局分管领导签批,才能组织验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出具节能验收合格报告,并不组织竣工验收,做到验收环环相扣,确保城镇规划区建筑节能全覆盖。三是抓好节能执法检查。谷城县住建局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制定了各项工作措施,下发有关文件,根据工作要求在组织综合执法检查时,建筑节能均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并对全县在建工程墙材使用情况和墙材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立案处罚。四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一环,谷城县加强对公共建筑改造审批,严格按法规要求审批建筑节能改造内容,采取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管理措施。五是抓好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每年夏季对县内机关办公楼、大型超市、酒店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完成了全县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并在全省能耗统计系统中进行了上报。

四、突出重点,完成任务。按照“十三五”目标任务责任书及襄阳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谷城县住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三个项目(正洪春天二期、中华城三期、锦绣香江一期),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全部采用同层排水系统,其他各项任务正按期推进,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

五、创新机制,推进管理。谷城县墙革节能办制定了乡镇建筑工程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相关文件,目前乡镇建筑节能工作已纳入监管中。经过努力,谷城县的高铁新区已纳入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申报,该示范区规模应用在1.5平方公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目前正在编制总体规划,制定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实施方案中。

(来源:云上谷城通讯员 马林)

近几年,谷城县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执行新建建筑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禁实”、“禁现”等,县域内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谷城县政府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先后制定了《谷城县“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意见》,把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提上了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谷城县住建局也先后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谷城县民用建筑节能在设计、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广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初步构成了谷城县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框架,为深入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国家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法规政策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思路。

二、节能宣传,营造氛围。每年“节能宣传周”和“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都组织项目单位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刷写标语口号;在广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送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要求;宣传民用建筑能耗现状及建筑节能发展潜力;建筑节能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连续两年举办了“同层排水”现场观摩会,观摩面涵盖房产开发、建筑业企业、设计、监理等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了社会共识,营造了良好的建筑节能工作氛围。

三、强化管理,提供支撑。一是严抓节能产品管理。建立了建筑节能材料登记制度,要求建筑工程使用经认定备案和公告的节能产品,限制、禁止使用淘汰的建筑节能产品,谷城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推广新型墙材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在谷城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墙材、节能建材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不予登记推广并禁止进入建设工地,并一年两次对墙材企业进行产品抽检。目前城区及中心镇新型墙材使用率达到100%,并使用了建筑墙体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积极推广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同层排水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得到应用。二是严抓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完善了民用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程序。把好图审关,全县新建工程项目设计100%执行建筑节能要求,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图纸审查不予通过;对经图审后的建筑工程,实行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准确掌握建筑工程节能审批要求和信息,并作为节能检查、分部分项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把好审批办证关,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没有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把好施工管理关,墙革节能办加强对在建工程节能施工阶段监管,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巡回检查制度》,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对工程墙体节能材料、门窗、外墙保温等环节实行跟踪检查,对每个工程的巡检不低于三次。在巡检中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施工,并严格检查进入建筑工地节能材料检测复检报告是否合格。把好节能分部分项专项验收关。在申请节能验收时,必须先提交节能分部分项资料,经节能办、建管站审核合格后报住建局分管领导签批,才能组织验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出具节能验收合格报告,并不组织竣工验收,做到验收环环相扣,确保城镇规划区建筑节能全覆盖。三是抓好节能执法检查。谷城县住建局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制定了各项工作措施,下发有关文件,根据工作要求在组织综合执法检查时,建筑节能均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并对全县在建工程墙材使用情况和墙材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立案处罚。四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一环,谷城县加强对公共建筑改造审批,严格按法规要求审批建筑节能改造内容,采取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管理措施。五是抓好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每年夏季对县内机关办公楼、大型超市、酒店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完成了全县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并在全省能耗统计系统中进行了上报。

四、突出重点,完成任务。按照“十三五”目标任务责任书及襄阳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谷城县住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十三五”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三个项目(正洪春天二期、中华城三期、锦绣香江一期),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全部采用同层排水系统,其他各项任务正按期推进,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

五、创新机制,推进管理。谷城县墙革节能办制定了乡镇建筑工程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相关文件,目前乡镇建筑节能工作已纳入监管中。经过努力,谷城县的高铁新区已纳入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申报,该示范区规模应用在1.5平方公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目前正在编制总体规划,制定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实施方案中。

(来源:云上谷城通讯员 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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