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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校外培训机构 最严“禁补令”来了

2018-08-28 17:46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冯锐  

近日,一份红头文件令“校外培训”这个话题再度火爆起来。

这份红头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称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针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提出一系列要求。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

上述摘取的只是部分重点,《意见》的重磅程度已经可见一斑。眼下暑期已接近尾声,许多培训机构的秋季培训班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招生。

然而,正如一些媒体所言:培训机构们挣完今年暑假这一波儿钱后,未来的路怎么走,可能真的要好好考虑了。

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教什么?怎么教?咋监管?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

1. 明确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办学门槛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按照《意见》规定,培训机构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在职教师一旦违规,将被取消相关的教师资格。这样一来,曾经“(老师)课上不讲课,下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怪现象”,可能很快就消失了。

2. 依法审批登记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离家近”是学生、家长选择校外培训班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许多校外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学员,往往会开设更多、分布更密集的分店。《意见》首次提出“先证后照”原则,即先取得办学许可证才能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这样一来,培训机构们“疯狂生长”的步伐或将放缓。

3. 规范培训行为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少培训机构为了绕过禁令,将超前学习的内容冠上“思维训练”等名目继续开班教学。然而,一旦教学内容备案,培训机构这种做法就行不通了。也不用担心预支一年的学费,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的情况发生了。

4. 强化监督管理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意见》要求各地培训机构都要建立负面清单。此外,校外培训机构还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一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家长们和学生们在报名培训机构前,又多了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

校外培训机构就此要“凉凉”吗?

国办印发《意见》的消息一经公布,一些大型培训机构的股价出现波动,“凉凉”的说法随之四起。然而这并不符合真实的情况。

《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为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对于《意见》将会给校外培训产业带来的影响,有媒体将其总结为“校外培训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已经到来”!

“校外培训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已经到来!”

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春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要求对高考补习类的培训机构影响最大,“这类培训对于学校教师的依赖很严重,一旦严厉禁止聘用在职教师,这类培训机构生存的难度都会增大。”

另外,李春光认为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对三四线城市教育培训的影响更为明显。由于一、二线城市人才较多,因此培训机构教师队伍里的学校在职教师不多。但三、四线城市人才数量有限,因此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情况更严重,受禁令影响也更大。

而对于《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光大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贾昌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针对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甚至三年的学费。因为一些净利润不太高的企业需要靠预收学费,做高自己的利润。”

贾昌浩认为这条规定对于教学水平较好、规模较大的机构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一些水平不高、依靠预收学费维持运营的小机构,如果学生上课三个月之后不满意,家长可以不再交费上课,此类机构将很难生存下去。

未来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良性发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教育评价制度应试化、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背景下,解决教育培训热需要改变单一的分数评价。”他认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才能够从根源上消除校外培训畸形的热潮。

而媒体人杨三喜则建议,校外培训真正降温,不再一条腿走路,还需要加强学校教育,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化解“三点半难题”,解决好中小学生课后去处问题;通过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培训热。

此外,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代蕊华的研究成果表明:世界上许多国家选择的“政府资助的校内课外培训”这种办法,或许可以为我所借鉴。

比较典型的是韩国的“放学后学校”计划,该计划于1995年提出,2006年开始实施,通过政府投资和收取少量学费,提供多样化课外辅导,实现学生托管、学术性补习、艺术辅导和活动辅导一体化的校内课外培训体系。

该计划以较低的成本和对贫困学生学费减免体现了政府调节校外培训市场、关注教育公平方面的努力,这尤其有利于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和农村地区的学生。

与韩国类似,日本于2007年推动“放学后儿童计划”,利用空闲教室和公共场所为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和监管。

英国政府也从2012年开始,由政府投资,建议通过“在午餐时或放学后,利用教室资源,开展小组集中学习; 假期开办短期的集中补习班; 为学生增添额外服务和设施,例如家教补习、在线补习”等。有效利用经费,提升落后生学习能力。

(来源:新华网思客)

近日,一份红头文件令“校外培训”这个话题再度火爆起来。

这份红头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称为《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针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提出一系列要求。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

上述摘取的只是部分重点,《意见》的重磅程度已经可见一斑。眼下暑期已接近尾声,许多培训机构的秋季培训班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招生。

然而,正如一些媒体所言:培训机构们挣完今年暑假这一波儿钱后,未来的路怎么走,可能真的要好好考虑了。

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教什么?怎么教?咋监管?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

1. 明确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办学门槛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按照《意见》规定,培训机构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在职教师一旦违规,将被取消相关的教师资格。这样一来,曾经“(老师)课上不讲课,下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怪现象”,可能很快就消失了。

2. 依法审批登记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离家近”是学生、家长选择校外培训班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许多校外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学员,往往会开设更多、分布更密集的分店。《意见》首次提出“先证后照”原则,即先取得办学许可证才能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这样一来,培训机构们“疯狂生长”的步伐或将放缓。

3. 规范培训行为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少培训机构为了绕过禁令,将超前学习的内容冠上“思维训练”等名目继续开班教学。然而,一旦教学内容备案,培训机构这种做法就行不通了。也不用担心预支一年的学费,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的情况发生了。

4. 强化监督管理

(中国政府网相关截图)

《意见》要求各地培训机构都要建立负面清单。此外,校外培训机构还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一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家长们和学生们在报名培训机构前,又多了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

校外培训机构就此要“凉凉”吗?

国办印发《意见》的消息一经公布,一些大型培训机构的股价出现波动,“凉凉”的说法随之四起。然而这并不符合真实的情况。

《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为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对于《意见》将会给校外培训产业带来的影响,有媒体将其总结为“校外培训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已经到来”!

“校外培训产业的供给侧改革已经到来!”

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春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的要求对高考补习类的培训机构影响最大,“这类培训对于学校教师的依赖很严重,一旦严厉禁止聘用在职教师,这类培训机构生存的难度都会增大。”

另外,李春光认为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对三四线城市教育培训的影响更为明显。由于一、二线城市人才较多,因此培训机构教师队伍里的学校在职教师不多。但三、四线城市人才数量有限,因此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情况更严重,受禁令影响也更大。

而对于《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光大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贾昌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针对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甚至三年的学费。因为一些净利润不太高的企业需要靠预收学费,做高自己的利润。”

贾昌浩认为这条规定对于教学水平较好、规模较大的机构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一些水平不高、依靠预收学费维持运营的小机构,如果学生上课三个月之后不满意,家长可以不再交费上课,此类机构将很难生存下去。

未来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良性发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教育评价制度应试化、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背景下,解决教育培训热需要改变单一的分数评价。”他认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才能够从根源上消除校外培训畸形的热潮。

而媒体人杨三喜则建议,校外培训真正降温,不再一条腿走路,还需要加强学校教育,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化解“三点半难题”,解决好中小学生课后去处问题;通过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吃饱吃好”,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培训热。

此外,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代蕊华的研究成果表明:世界上许多国家选择的“政府资助的校内课外培训”这种办法,或许可以为我所借鉴。

比较典型的是韩国的“放学后学校”计划,该计划于1995年提出,2006年开始实施,通过政府投资和收取少量学费,提供多样化课外辅导,实现学生托管、学术性补习、艺术辅导和活动辅导一体化的校内课外培训体系。

该计划以较低的成本和对贫困学生学费减免体现了政府调节校外培训市场、关注教育公平方面的努力,这尤其有利于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和农村地区的学生。

与韩国类似,日本于2007年推动“放学后儿童计划”,利用空闲教室和公共场所为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和监管。

英国政府也从2012年开始,由政府投资,建议通过“在午餐时或放学后,利用教室资源,开展小组集中学习; 假期开办短期的集中补习班; 为学生增添额外服务和设施,例如家教补习、在线补习”等。有效利用经费,提升落后生学习能力。

(来源:新华网思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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