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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嘀!就业人才服务局喊你领补贴啦!(大学生就业住房补贴)

2018-09-29 11:17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王正洋  

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

二、设立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8)9号);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大学生,在外租房并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年一发放且补贴期限不超过租赁备案期限,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材料

1、《襄阳市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6、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7、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

五、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由企业向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报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抽查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六号窗口(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

八、咨询电话:0710-7330297

注意事项: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申报时间的有效性。

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

二、设立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8)9号);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大学生,在外租房并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年一发放且补贴期限不超过租赁备案期限,发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材料

1、《襄阳市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6、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7、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

五、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由企业向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报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抽查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六号窗口(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

八、咨询电话:0710-7330297

注意事项: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申报时间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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