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加强救灾资金审计监管

©原创   2018-10-11 17:09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肖珩

     2019年7-8月,谷城县审计局对民政系统2015-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提出的“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款物申报及发放程序不规范、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谷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县民政系统审计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一、提前介入,事前监督

在灾情稳定后迅速组织灾害信息员对全县受灾情况进行普查,逐村逐户摸底核实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形成《灾害损失和需救助人口台账》,利用大数据比对手段进行事前监督,严格将救助对象控制在当年受灾人口中,并将家庭收入高、已死亡人员、公职人员及近亲属等对象比对出来,再次进行逐户核实。             


二、依规依序,完善程序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程序,救灾资金(除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外)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县、乡、村三级要建立有救助对象、银行账号、救助金额等15项内容的救助资金发放台帐和物资发放台帐,评议记录完整清楚,存档备查5年以上。 

           

三、全程公开,阳光操作

政策标准公开、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发放程序公开。村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村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县民政局将全县发放台账报县财政局,在县级阳光农廉网及政务公开网上予以长期公示,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全社会的监督。     

       

四、跟踪问效,实时监督

在每笔救灾资金发放之后,县民政局及时组织专班,对各乡镇救灾资金的发放按不低于30%的村进行抽查,每个村走访3名被救助对象和3名村民评议代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对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积极移交给纪检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及时追回救灾资金。形成了“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跟踪”的工作机制。            

审计期间,谷城县民政局会同审计组将违规领取的救灾资金计0.782万元追回,上缴至县财政国库账户,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来源:谷城县民政局 通讯员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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