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以外无违纪 谷城检察院与干警签外出廉洁承诺书

2018-01-18 17:53   云上谷城  

“出门在外,办事说话,一定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万不可有一点疏忽。要将承诺书上的内容牢记于心,时时对照......”近日,在谷城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室,笔者问及该院“五个廉洁承诺”书的签署情况时,干警李嫦从包内拿出一份病假前签署的《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复述了一遍当时离开时分管领导陈勇同他进行的一段廉政谈话。

李嫦是该院纪检监察室干部。一个月前,因病需到十堰市太和医院做手术。按照院机关制度要求,临行前需进行廉洁谈话并签署承诺书。

《干警外出廉洁自律承诺书》是该院确保干警大门以外无违纪五个承诺书中的其一。

据介绍,为了预防干警在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该院把干警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外出学习、休(病)假、长期外出办案、日常办案中易出现的,如在外出时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参与赌博、参与联谊会同学会;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时大操大办、超越接客待物范围、接请机关同事和服务对象;休假期间参与经商、聚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等用承诺书的形式打印出来,在干警即将离开时,通过即时谈话,警示提醒,承诺签署,让干警心中有度,自觉遵循。

“在机关院内,我们可以通过明察暗访、督办提醒、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醒告诫。一旦出了机关大门,管理起来就困难,如何保障干警们在外不违规违纪,只能靠这种书面告知的方式。”陈勇解释说。

据悉,为保证承诺书的时效性,该院还提出了“四有”要求,即有书样存根、有签署照片、有谈话记录、有登记台账。2017年,该院共与干警签署廉洁承诺书43人次,无一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来源:谷城新闻网 作者:袁正昌 周应玲

(责任编辑:魏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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