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5日获悉,市汽车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襄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定(试行)》,对襄阳市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机构、测试申请流程、参与测试的车辆及驾驶人条件、测试风险安全管理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为“无人驾驶”提前铺路。
该文件规定,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具体实施工作,协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该联席工作小组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全过程服务,包括道路测试的受理、论证评估、测试跟踪、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道路测试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的能力并对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测试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测试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1年内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等。
据介绍,智能网联汽车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其测试需要经过封闭场地测试和公开道路测试两个阶段。目前,全市的封闭测试场地已经确定,东风试车场四期智能试车场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征地1629亩,总投资24亿元,建成后将具备“无人驾驶”关键场景试验检测能力。公开道路测试路段即将确定。襄阳市正在依托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发优势,积极推动引进相关产业链企业到襄阳投资布局。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 张晓辉 全媒体记者 芦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