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摄
12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对张开合、朱发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樊城区检察院指派7人出庭支持公诉,21名被告人、31名辩护律师到庭参与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近200人参加了旁听。
非法取得采砂经营权
公诉人指控,2013年9月,樊城区水利局对我市汉江河道樊城区牛首采区两个标段的采砂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当时,朱发成并无工商营业执照和船舶证。为了拿到经营权,张开合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和船舶证书复印后修改为朱发成的名字,两人还填写虚假推荐票,给其余两名熟人伪造了证件来陪标。除此之外,他们还贿赂樊城区水利局两名工作人员冯某和汪某。最终,张开合与朱发成分别非法取得了两个标段的采砂经营权。
此后,两人邀约被告人王秀岭、彭伟、鲁国、廖志军等人合伙成立了襄阳鑫合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为控制运输砂石车辆计重收费,在樊城区牛首镇春芳营村6组等处扩宽道路,占用土地面积1880.7平方米。经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认定,该占用土地为基本农田,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
私设磅点强收费
庭审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方指控的5项罪名,展开了举证、质证。随着调查的深入,以张开合、朱发成等人为首的团伙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清晰呈现。
2013年3月开始,张开合等人在牛首、竹条运送砂石的必经之路上私自设立5个地磅点,封堵砂石运输出口,强行要求运输砂石车辆按照重量,每吨交纳1元的费用。他们纠集“两劳”释放人员采取殴打、威胁、恐吓采砂经营户等手段达到非法收费的目的。
收费第一天,采砂经营户马某不服,开铲车去堵路。该组织成员组织多人持铁锹殴打马某,致使其受伤后,又从公司出钱赔偿马某20万元,威逼其不得控告。通过殴打马某一事,该组织使得其他采砂经营户不再反抗,只有同意缴费。
2014年8月3日,采砂经营户郭某不愿交费,该组织20余人前往郭某的采砂船对其殴打,还破坏郭某的船只,事后赔偿郭某0.8万元,威胁其不得再犯。公诉方宣读的起诉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按照每吨砂石1元的收费,该组织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4382.6566万元。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该组织按照每吨砂石1.5元收费,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479.2468万元。
两个时间段里,该组织共计非法采砂4700余万吨。然而,2014年9月3日和2016年3月7日湖北省水利厅分别下发的河道采砂许可显示,牛首采区两个标段的年控制开采量仅为25万吨。
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关键词:黑社会
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环节后,控辩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关键点在于,张开合等人是否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此,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张开合、朱发成等人以成立公司为名,网罗多名受过处理的闲散人员,而且各成员分工明确,有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组织结构。其中张开合、朱发成、王秀岭、彭伟、廖志军为组织的领导者,其他被告人为组织的参与者,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些人在牛首、竹条运送砂石的必经之路上私自设置5个磅点,封堵砂石运输出口,强行要求运输砂石车辆按照重量交费。并纠集“两劳”释放人员采取殴打、威胁、恐吓采砂经营户等手段达到非法收费的目的。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4起,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于多次违法犯罪。通过大肆敛财,他们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并且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如在殴打了被害人后由公司出资摆平事端,赔偿被害人,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责任,给被关押到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组织成员送钱送物,照常发放工资,额外给予每天的补助。
2014年3月到2018年4月期间,该组织非法获利4800余万元,部分用于给组织成员分红和发工资以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后的赔偿费用和发放补助等。
该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樊城区牛首和竹条河段区域的砂石行业形成了垄断经营。在组织成员被司法机关查处后,又迅速赔偿调解,致使多名被害人不敢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接受赔偿,签署和解协议。如此行径造成了樊城区牛首、竹条区域的采砂业主以及附近群众的心理恐惧,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生活秩序,并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辩方辩称,张开合等人注册成立了襄阳鑫合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合法企业。公诉方指控的几项寻衅滋事罪中,都是因为对方先行挑起事端,被告方出于应对而出手,并且赔偿过后双方最终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的营利也是合法收入,用于日常运作和开销。辩方律师认为部分被告人无罪,并向法庭递交了相关文件、证书等证据。
庭审持续两天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围绕罪与非罪,公诉方出示了大量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也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各抒己见、各呈证据,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21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中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个别被告人对犯罪事实认可,但对罪名提出了不同的辩解意见,还有的辩护人认为无罪。截至13日晚11点,该案庭审流程全部完毕,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刘霖 刘傲然全媒体记者金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