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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襄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2019-02-01 09:22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卢燕  

●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49个●市级机构改革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1月18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襄阳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31日,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推进全市机构改革作了动员部署,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今年3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包括明确部门领导班子、人员转隶、机构挂牌、集中办公、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等改革任务。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压茬推进,同步完成。

我市机构改革具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如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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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意识”体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我市机构改革始终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把机构改革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对应中央、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新组建或调整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11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委老干部局,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改革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比如,整合金融、经信、商务、工商等部门分散的金融监管职能,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强化金融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职能,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以及科技、物价、商务等部门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聚焦服务和保障民生,一批新机构在改革中组建成立。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病有所医,组建市医疗保障局;适应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改革管理体制,各县(市)区相应组建生态环境分局。

突出问题导向 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

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解决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下决心破除制约“一极两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加强“三农”机构建设,将农业部门的职责与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国土、林业、规划部门职责以及发展和改革、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合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及防灾、救灾职责,组建市应急管理局;整合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能源局牌子。

立足襄阳实际 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方案,我市设置党政机构49个。在逐项落实中央、省委机构改革“规定动作”,做到主要机构设置与中央和省保持基本一致,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同时,适应襄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具有襄阳特色的机构。

我市是在全国最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城市之一,也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市、县两级全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城市。为巩固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划入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信息化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等职责,同时,充分考虑承接能力,划出部分行政许可职能。调整后的市行政审批局加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更有利于推进审批、服务和信息化相融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此外,我市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立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紧密结合襄阳实际,设置了具有襄阳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机构;基于我市文物大市的实际,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了市文物局牌子。

坚持系统谋划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我市机构改革紧紧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统筹考虑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其他各项重点改革,形成适应襄阳发展要求的党政群、事业单位机构新格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对深化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提出了原则要求和改革措施。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同时,改革方案对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了限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派出机构设置。

强化刚性约束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把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等问题。不再保留相关部门加挂的14个牌子。

规范编制管理,坚持编制总量控制,确保不突破省里下达、明确的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范围内,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执行领导职务名称、领导职务层次、领导职务数量等有关规定。

协调配合推进 确保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委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和“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我市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今年3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包括明确部门领导班子、人员转隶、机构挂牌、集中办公、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等改革任务。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压茬推进,同步完成。

(来源:襄阳日报 通讯员 王中 全媒体记者 沈明晶)

●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49个●市级机构改革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1月18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襄阳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31日,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推进全市机构改革作了动员部署,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今年3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包括明确部门领导班子、人员转隶、机构挂牌、集中办公、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等改革任务。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压茬推进,同步完成。

我市机构改革具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如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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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意识”体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我市机构改革始终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把机构改革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对应中央、省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新组建或调整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11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委老干部局,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改革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比如,整合金融、经信、商务、工商等部门分散的金融监管职能,组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强化金融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职能,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以及科技、物价、商务等部门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聚焦服务和保障民生,一批新机构在改革中组建成立。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病有所医,组建市医疗保障局;适应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改革管理体制,各县(市)区相应组建生态环境分局。

突出问题导向 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

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解决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下决心破除制约“一极两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加强“三农”机构建设,将农业部门的职责与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国土、林业、规划部门职责以及发展和改革、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合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及防灾、救灾职责,组建市应急管理局;整合相关部门能源管理职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能源局牌子。

立足襄阳实际 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方案,我市设置党政机构49个。在逐项落实中央、省委机构改革“规定动作”,做到主要机构设置与中央和省保持基本一致,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同时,适应襄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具有襄阳特色的机构。

我市是在全国最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城市之一,也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市、县两级全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试点城市。为巩固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划入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信息化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等职责,同时,充分考虑承接能力,划出部分行政许可职能。调整后的市行政审批局加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更有利于推进审批、服务和信息化相融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此外,我市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立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紧密结合襄阳实际,设置了具有襄阳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机构;基于我市文物大市的实际,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了市文物局牌子。

坚持系统谋划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我市机构改革紧紧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统筹考虑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其他各项重点改革,形成适应襄阳发展要求的党政群、事业单位机构新格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市对深化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提出了原则要求和改革措施。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同时,改革方案对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了限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派出机构设置。

强化刚性约束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把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

规范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等问题。不再保留相关部门加挂的14个牌子。

规范编制管理,坚持编制总量控制,确保不突破省里下达、明确的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范围内,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执行领导职务名称、领导职务层次、领导职务数量等有关规定。

协调配合推进 确保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委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和“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我市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今年3月底前将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包括明确部门领导班子、人员转隶、机构挂牌、集中办公、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等改革任务。县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压茬推进,同步完成。

(来源:襄阳日报 通讯员 王中 全媒体记者 沈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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