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禁鞭成果,扎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禁鞭”工作,实现“禁鞭”工作常态化,从源头上查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和燃放等行为,谷城县公安、安监、城管、消防等单位组成禁鞭专班,对全县禁鞭辖区内门店、超市进行地毯式摸排搜查。
在九洲商城院内,检查专班对3家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从两家经营门店发现鞭炮180余箱,烟花350余箱,总价值达7万余元。检查专班当即对所有查处的烟花爆竹全部收缴封存。对屡教不改的门店业主付某、叶某,公安机关已立案。将对二人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云上谷城 融媒体记者 邹道金 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