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及中小企业 湖北下硬任务:38.38亿欠款,年内“清零”

2019-02-27 10:50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卢燕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长期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不仅增加民企负担、影响民企生产经营,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区域经济环境,不少民营企业家对此反映强烈。

2月26日,全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湖北分会场传出消息,一场“清零”攻坚战已在全省展开,全省相关欠款年底前将全部清偿完毕。

38.38亿元欠款,市州占九成

根据中央部署,湖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于去年11月启动,3个多月了,成效如何?“剩余欠款38.38亿元,九成在市州。”据介绍,截至2月13日,全省政府部门及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65.96亿元,已偿还 27.58亿元,偿还比例41.81%。

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减负办”)统计显示:全省剩余欠款38.38亿元中,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欠款23.01亿元,占59.95%,其中省本级欠款2.74亿元,市州欠款20.27亿元;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欠款 15.37亿元,占40.05%,其中省本级欠款1.14亿元,市州欠款14.23亿元。

按国家减负办要求,欠款较少的省份今年要“清零”,全省剩余欠款约占全国相关欠款总额的0.49%,属于欠款较少省份,因此今年年底前须“清零”。

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全省欠款规模不大,但要完成“清零”仍不轻松,后续任务仍比较艰巨。

明确责任,全省联动加大清欠

清欠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积极行动,受到国家减负办肯定。“首先是责任明确,全省形成联动之势。”省减负办负责人介绍,在省政府发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通知后,省减负办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各地各部门也组建专班,清欠力度不断加大。

为有序推进清欠,省发改、财政、住建、卫健、国资等部门制定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PPP项目合同付款、投标保证金退还、医院拖欠药费、国企债务偿还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主动清欠但资金周转困难的地方,省财政给予临时超调资金支持,对久拖不还的地方则减少转移支付等,以推动清欠。

此外,省经信厅从中积极衔接、解疑、协调、督办。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省审计厅加强审计监督,各市州也强化了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比如,恩施州建立一名包案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三个一”的清欠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清欠。

完善机制,拖欠严重的上“黑名单”

年底结硬账,湖北省如何确保完成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省经信厅负责人表示,将每一笔欠款清偿落实到部门、企业和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协同作战,把清欠作为降本减负督促检查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狠抓政策和要求督办落实。

据介绍,对财政资金确实紧张的地方,全省将重点督导,除保证基本支出和正常必要的项目支出外,新增预算资金优先偿还欠款;强化财政资金调度,建立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对资金拨付慢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对亟须支付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预挂指标,优先支付。

对还款压力大的地方大型国企,鼓励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避免“店大欺客”,防止占压民营及中小企业资金套利。同时,引导民营及中小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健全应收账款责任机制。

清欠涉及面广,难度大。对此,全省将运用监察、审计、督办、检查、考核等手段。省减负办负责人透露,审计部门将开展专项审计,通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并追责问责;国资部门将清欠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地方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也将把清欠纳入督查范围,重点督办检查。

据悉,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全省将制定措施,禁止政府投资类项目中的带资承包,严禁无明确资金来源和还款计划的项目上马,拖欠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大力实施清欠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为‘六稳’打下坚实基础,助推高质量发展。”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叶学平表示。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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