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大变化!
关系每一个人的
切身利益、医疗收支
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药品目录,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目录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这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
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
新增癌症及罕见病、慢性病用药及儿童用药
重点一
癌症、罕见病用药
列入拟谈判的名单
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药品和儿童用药,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
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了常规准入或者是被纳入拟谈判药品的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特别是癌症、罕见病用药列入了拟谈判的名单。
重点二
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
用药药品20个悉数调出
经专家论证,决定将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重点监控的20个药品全部调出。从调出的品种来看,有一些是年销售量比较大的品种,这次被调出,可能对个别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评审意见认为,将此类药品调出目录,有利于为调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腾出空间,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重点三
确定128个拟谈判药品
成功后纳入医保
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的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
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其中许多产品都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也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下一步,在征求企业谈判的意向后,最终确定谈判的药品名单,谈判成功后将纳入医保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解读
问
本次目录调整方案中提到“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这些药品本次调整纳入情况如何?
答
为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另外,上述领域的一些药品,特别是癌症、罕见病等用药主要被列入拟谈判名单,下一步经过谈判就价格达成一致的,将按规定纳入目录范围。
问
本次调整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准入法的原因?
答
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准入法:
一是使饮片保障范围更加明确、精准,使纳入支付范围的饮片都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区的保障范围相对统一,提升保障政策公平性。
三是从加强医保支付管理的角度,排除法改为准入法可以提升饮片医保支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精确性。
问
与现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相比,支付限定有哪些变化?
答
重点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并对部分主要用于门诊治疗的药品限定门诊和个人账户支付。与原来相比,这次支付范围的限定更加精准、更加严格。总的考虑:
一是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内。
二是确保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应该保的保障到位。
三是对容易过度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其临床价值、临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支付限定。
四是要加强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明确要求各地医保部门不得进行调整,同时要加强对药品费用的审核,确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费用。
最后,还要强调的是,支付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只是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参保人使用药品的费用医保可以支付,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
问
预计通过谈判将纳入多少药品?原谈判目录药品如何处理?
答
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通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初步确定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
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许多产品都是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问
本次调整调出的或未纳入的品种,未来是否有机会进入医保目录?
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将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尚未纳入的品种,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可持续性,充分考虑临床需求等综合因素后,会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对不符合条件的药品也将及时调出目录。相关政策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将努力加快进度,争取早日出台。
问
本次调整国家医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督,保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公平公正?
答
国家医保局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监督机制的建设: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国家医保局直属机关纪委专门成立监督组,对目录调整工作重大活动都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确保目录调整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三是强化专家监督。建立专家负责、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评审、遴选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专家独立、公正提出评审意见。
四是所有工作人员和专家都签订保密和廉政协议。所有专家签署无利益冲突声明。
来源:大楚网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