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民间故事】十八岁媳妇三岁的郎

©原创   2020-07-09 08:36   云上谷城

“十八姐儿三岁郎,夜夜还在尿床床;醒来哭着要吃糖,鼻涕糊在姐儿身上。”这是流传谷城山区的民歌。歌词反映的是过去极为普遍的现象,有些家境较好的人家,会给幼小的儿子找个年龄大的童养媳,相当于花点儿小钱儿请个专职保姆,长大后做媳妇儿,传宗接代。而贫穷的女方家里呢,养一场女儿,也弄几个彩礼钱补贴一下,提前给女儿找个人家安置好。

现在本地老辈儿人还说得清楚的有一例:光绪年间,有个钱姓人家,家境殷实,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娶了个十八岁的黄姓女子,过门后改为钱黄氏。这女子含辛茹苦把弟弟丈夫带大,小丈夫十八岁的时候,她已经三十三岁,可是丈夫并不喜欢她,圆房仪式举办了,小丈夫却借故躲着她。因为平日里她对丈夫百般疼爱和忍让,钱黄氏也就没有计较。过了大半年,公婆看见没有怀孕迹象,开始找茬儿,钱黄氏不好意思说出真相,就忍受了很多委屈和不白之冤。最后她跟丈夫商量,丈夫却要她改嫁,她怎么也不肯。

婆家以为她不能生育,觉得休了她不划算,她毕竟是个好劳动力,就把她留下来。他们给儿子娶了一个年轻的女子,进门后,钱黄氏像对待亲妹子一样对待小老婆。小老婆很快怀孕生子,钱黄氏顺理成章当上了保姆。后来,小老婆知道了内情,觉得自己和老公对不起钱黄氏,就动员他与钱黄氏同房,钱黄氏四十岁的时候生下了儿子。老婆子对她的态度有了缓和。

钱黄氏一生操劳过度,不到六十岁的时候积劳成疾去世了,她的亲生儿子还没有成家立业。好在小老婆还算仁厚贤惠,把她的后事办得风风光光,作为庶母,竭尽全力帮助钱黄氏的儿子成家立业。

古代老夫少妻现象多见,老妻少夫比较少见,这种年龄跨度大的婚姻,并非建立在真爱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现实需要和利益之上,不乏后期培养了感情的,很多其实没有什么感情,也就没有幸福可言。有《怨妇歌》为证:“可恨我那狠心娘,做主让我入洞房。三岁娃娃做新郎,奴家当妻也当娘。等到丈夫成儿郎,奴家人老又珠黄。千等万等圆过房,奈何汉子不上床。”

作者:杜权成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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