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门前三保”专项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第四期)
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切实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根据《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和《谷城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考评方案》(谷城管委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8月中旬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城区各单位(含家属院)“门前三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考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门前三保”落实较好单位
1.县卫健局100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体较好。
2.中国人民银行谷城支行(粉阳路)97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乱张贴。责任范围内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台阶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
3.县城建档案馆(翰林路)96.5分:“门前三保”责任牌未及时更新,仍为“门前三包”字样。责任范围内车辆乱停放,窗户上喷绘广告清理不彻底,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
4.原县规划局96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无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流动商贩长期占道修车,三车乱停放,存在聚众娱乐现象。
5.县建筑设计院96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墙面对联陈旧破损,路灯杆上张贴有小广告,“三车”乱停放;对外出租店铺店外宣传,空调外机旁摆放有保洁工具。
二、“门前三保”落实一般单位
6.中医院95.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拆除。责任范围内路灯杆上张贴有小广告,墙角杂物乱堆放、散落有白色垃圾、车辆乱停放;对外出租店铺违规设置店招。
7.县房产交易中心95.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墙面张贴有小广告。
8.教育印刷厂(振兴街)9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院墙外有白色垃圾和落叶散落。
9.木材公司家属院(城垣路)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无责任人,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散落有白色垃圾,有石块堆放现象。
10.县疾控中心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位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主体墙面张贴涂画有“牛皮癣”、小广告,车辆乱停放;对外出租店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保洁工具乱摆放。
11.县教学研究室(翰林路)94.5分:“门前三保”责任牌未及时更新,仍为“门前三包”字样,责任牌上无责任人。责任范围内路沿石下和树穴内散落有白色垃圾,台阶存在破损。
12.县国有土地管理所(康乐路)94.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对外出租店铺墙面多处“牛皮癣”清理不彻底,人行道长期堆放有钢材。
13.公路局家属院(粉水路)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并占道搭建遮阳棚,乱拉横幅,门前张贴有广告,车辆乱停放。
14.电信公司94.5分:门前未摆放“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主体墙面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
15.县曲剧团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主体墙面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车辆乱停放;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
16.县人事档案中心94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车辆乱停放,墙面“牛皮癣”清理不彻底;对外出租店铺墙面和台阶上违规张贴广告。
17.原县林业局94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无责任人,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门卫室外设置有水池,通告陈旧破损,责任范围内“三车”乱停放。
18.县供销社94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门卫室外堆放有杂物,窗户上悬挂有拖把,责任范围内车辆乱停放,电线杆上多处涂画有“牛皮癣”;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张贴有小广告,摆放有移动店招,车辆乱停放。
19.县供电公司93.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人行道违规设置路障,主体墙面和电话亭张贴有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
三、“门前三保”落实较差单位
20.机械厂家属院(老车站街)93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占道搭建遮阳棚,“三车”乱停放,门前和墙角堆放有预制板、杂物等。
21.原县科技局(东二街)93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路牌杆上张贴有小广告,树穴内堆放有石块和杂物;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违规设置“路牙子”。
22.县农机监理站92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位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占道搭建遮阳棚,违规设置店招,“三车”乱停放。
23.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化建巷)91.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摆放不规范,责任牌上无责任人,旧责任牌未及时拆除。责任范围内车辆乱停放,占道设置招牌、搭建棚亭,电线杆和墙面涂画有“牛皮癣”,绿化树上有铁丝缠绕,门口通告陈旧破损。
24.县农业农村局家属院(筑银路)90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多处对外出租店铺占道经营,门前“三车”乱停放,占道搭建遮阳棚。
针对上述问题,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整改情况请以图文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chjws@163.com)。
附:2020年县直单位“门前三保”第四期红黑榜名单
谷城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