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十大重要变化 你了解多少?

2017-12-27 09:31   新华视点  

2017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惠民生”这一主线贯穿全年。其中,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保在2017年至少发生了以下十个重要的变化,一起来看。

(资料图:正在参观社保内容的退休老人)

养老金迎来“13连涨”

【变化】2017年,养老金继续上调,实现了“13连涨”。 1亿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了5.5%左右。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养老保险基金开始投资运营

【变化】人社部1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稳步开展,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300亿元,其中180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资料图:北京一家医院门口悬挂着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横幅)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变化】2017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11月15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7801家,90%以上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参保人员省去了垫钱和来回奔波的麻烦。

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

【变化】国务院11月对外公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并要求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

(资料图:社会保障卡)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

【变化】根据人社部2017年4月印发的《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记账利率应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生育、医疗保险试点合并实施

【变化】2017年,邯郸市、晋中市、沈阳市、泰州市、合肥市、威海市、郑州市、岳阳市、珠海市、重庆市、内江市、昆明市等12个城市启动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在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

(资料图:招聘会现场在洽谈的双方)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失业金提高

【变化】一方面是降低缴费费率。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另一方面是提高失业金标准,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变化】失业保险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稳定就业、预防失业。2017年,失业保险迎来了一项新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一笔数目不少的技能提升补贴。

(资料图:人社部)

拟为失业人员代缴养老、医疗保险

【变化】人社部2017年11月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条例相比,意见稿中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待遇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变化】人社部2017年7月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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